职业医闹须严厉打击

2013年11月12日11:37  南方日报  

  “职业医闹”的存在,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很可能将本可以冷静解决的医疗纠纷打上死结,甚至推向暴力的深渊。    

  本月5日,上海华山医院邀请宝山公安分局教官,向职工培训面对暴力侵害如何自卫;同日,中山医院邀请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四段高手,前来传授防身绝招,吸引了大批医护员工。“让医护人员群起习武,以求面对暴力袭击时有自保之力”,这成为不少医院提出的口号。

  在近期医患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国务院日前召开会议,研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问题。会议强调,要依法公正处理医患纠纷,坚决遏制涉医刑事案件频发、多发势头,实现医患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提出,要坚决稳妥应对医患矛盾突发事件,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落实医院安全保卫责任,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开展医患纠纷大排解和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医闹”的出现,源自紧张的医患关系。而随着近年来医患纠纷不断,“医闹”竟然演变成为了一种职业。不少“职业医闹”活跃在大医院的周边,从谋划策略到人员的选择,再到收费标准的制定,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据了解,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或老人。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

  “职业医闹”通过组织闹事,甚至恐吓、打架等手段,往往以一种非正常的途径,如堵门、设置灵堂、追打医生等,去实现患者所追求的结果。而不少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便答应私了;也有个别医院,确实存在过失,宁愿私了也不愿走正规途径,就给“职业医闹”有机可乘。由于很多“职业医闹”是从最终的赔偿数额中抽成,可想而知,为了尽量抬高数额,他们自然要使尽浑身解数,不断骚扰、威胁医护人员,甚至教唆患者或家属拒绝合理的解决办法。“职业医闹”的存在,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很可能将本可以冷静解决的医疗纠纷打上死结,甚至推向暴力的深渊。

  据广东医调委统计,在他们处理的600多起现场医闹中,约有五成是因为患方受到了医闹组织的参与、鼓动和策划。这些医闹组织,有一套完整的组织流程,如在医院焚烧纸钱、摆设灵堂等。待家属与医院达成赔偿协议之后,从中获取一定的报酬。“职业医闹”如此猖狂,相关部门应该对参与、鼓动和策划医患纠纷的“职业医闹”重点打击,根除这一以闹牟利、危害社会的毒瘤。

  借医疗事件煽风点火,“职业医闹”无疑为本就不堪的医患关系蒙上阴影,甚至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其危害不言而喻。而“职业医闹”滋生的土壤,是严重缺乏信任的医患关系,以及患者或家属对处理医疗纠纷的正规渠道缺乏了解和信赖,认为“告不如闹”。在某种程度上,“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已经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

  据了解,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正当途径:协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如果要进行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的话就必须得提供证据。而大多数站得住脚的证据一般都由医院掌握,病历也都是医生、护士开具的。这些都对鉴定的公平性和纠纷处理结果产生微妙影响,所以,即使医院能提供相关证据,患者也未必相信。在此情况下,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而选择粗暴、“见效快”的非正常途径。   

  可见,要缓解医患矛盾,杜绝“职业医闹”的出现,应当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及时处结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实行医疗责任保险,使真正受到伤害的病人及时得到赔付。同时,也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抵御风险和共济支付的能力。此外,要加强医患矛盾预防化解,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畅通医疗纠纷调解与诉讼渠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弘扬良好医德医风,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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