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作假 知名专家“被外聘”不知情

2016年06月07日 14:22 新浪健康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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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专家“被外聘”

  医院:有合同 专家:毫不知情

  来源:医师报 作者:线媛媛

  医师报讯(记者 线媛媛)近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皮肤科李利教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寻求帮助的消息:

  看到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网站上有自己的照片,标识是“外聘”。我网上要求“李利医师”咨询,回复:“李医生在手术,很忙。”我问何时手术完,我要她亲自咨询,回复:“他每天都很忙。”

  被客服人员回复自己在“做手术”,李利教授真是有点哭笑不得。真正令人感到气愤的是,对于“被外聘”的事,李利教授毫不知情。由于平时工作确实很忙,根本没有时间顾得上维权,李利教授希望能够寻求帮助。

  《医师报》记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登录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发现其官网上所展示的专家团队中,涵盖了百余位皮肤界、美容整形界的权威专家,且状态均为“外聘”。其中还包括了多位外籍专家,甚至连不久前不幸病逝的上海皮肤性病医院副院长王学民教授仍在外聘专家的名单中。

  《医师报》记者联系了名单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赖维教授、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皮肤病医院院长刘玮教授等,他们均表示对此事丝毫不知情。

  李利教授气愤地告诉记者:“这家医院用了我的照片,我的简介,却只字不提我的工作单位。国内很多知名专家都在该院的‘专家团队’中,这不是侵犯我一个人的权益,是对整个专家队伍权益的侵犯。”

  赖维教授更是明确表示:“我从未接受过这家医院的外聘!更没有跟哪家私人美容院有过任何联系,也决不会同意他们使用我的照片和资料!”同时更态度坚定地表达了维权的决心。

  对于此类事件,刘玮教授告诉《医师报》记者,自己以前遇到过很多次,但由于工作繁忙,根本没精力维权。赖维教授也有过类似被侵权的经历,他表示,自己平时很少上网,遇到这种事,往往都是患者告诉自己后才发现。

  也许正是因为医生日常工作忙碌,没有时间上网、没有时间维权,才让这类私自盗用专家信息的医院钻了空子。

  《医师报》记者拨通了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的咨询电话,当记者寻问外聘专家是否能够亲自接诊、是否有合同时,咨询人员表示:“当医院做活动时外聘专家才会来坐诊,”并表示“医院与外聘专家们都是有合同,有保障的。我们也会推荐自己院内优秀的医生。”

  记者表明身份后告知该咨询人员,有专家反映对成为该医院外聘专家一事毫不知情,更没有签订所谓的合同。咨询人员立即表示,对此不方便透露,并挂掉了电话。

  当记者再次致电该院总机,表示要联系院办、宣传科、医务科等部门采访时,咨询人员表示没有相应科室,也不能接受采访。

  对于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未经允许就使用多位医生照片、资料一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郑雪倩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事件属实,可以从姓名权、肖像权等方面进行维权。

  姓名权、肖像权被侵犯

  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公民还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盗用李利等教授的姓名,且未经其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已经侵犯了李利等教授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维权途径

  被侵权的医师可以姓名权、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向发布其照片和出诊信息的美容、整形医院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以该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禁止性规定为由,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证据收集

  被侵权医师若进行民事诉讼,要做好如下取证工作:到公证处将发布其照片及出诊信息的网页、广告彩页等宣传资料进行公证。

  将与该美容、整形医院的咨询记录,沟通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予以保存。

  尽可能更多的获悉广告制作商、广告发布者, 产品经销商等信息, 以作为该侵权案件的适格被告。

  如被侵权的医师认为该违法广告已对其名誉造成损害,也可收集侵权网页、图片被点击转发的数据;造成自己社会评价降低的证人证言;以及因发布医师照片和出诊信息获得利益的相关机构材料,一并交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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