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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邀专家答问:已经注射问题疫苗会有何后果
卫计委邀专家答问:已经注射问题疫苗会有何后果

3月23日下午,国家卫计委举行关于预防接种有关工作情况的媒体宣传会,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赵铠(国家免疫 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疫苗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王华庆(医学博士,主要从事传染病预防和免疫规划工作)、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琤琤三位专家解答关于预防接种的问题。[详情]

新浪健康|2016年03月24日  09:31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界卫生组织发声明称,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世界卫生组织称,世卫组织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报道称一家庭购买疫苗并转售给医院和接种点。中国政府正积极调查此案,调查结果将在数日后公布。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国家卫生部门提供支持。[详情]

新京报|2016年03月23日  10:27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 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详情]

中国政府网|2016年03月23日  10:20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3月22日晚间,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为此接受了晨报记者独家专访。假如疫苗失效了,它并不是往里面加了毒品、坏东西,它是没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就等于说是打了疫苗也不管用,而不会是由于疫苗引起什么坏的效果,所以2013年某媒体报道的情况跟这个是两回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两件事情分开。[详情]

新闻晨报|2016年03月23日  10:23

最新新闻

世卫组织再回应问题疫苗:无额外副作用
世卫组织再回应问题疫苗:无额外副作用

  原标题:疫苗事件已控制130人 “问题疫苗”事件被曝光近一周,昨日下午公安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 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长时间大量的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说明在我们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李国庆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现在办案了解的情况,(涉案疫苗)大部分都已使用,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流向哪些医院,哪些机构,这些工作都在核查,目前案件已查扣了两万只。 此外,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则透露,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的情况,根据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他表示,同时将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安全性? 脱离冷链不增加异常反应概率 “问题疫苗”被曝光之后,公众关注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后将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昨日,李国庆表示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从一般规律上来讲,安全性不会有大的影响。目前由于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对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也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他表示,一般来讲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它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产生更多新的问题。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但是脱离冷链的疫苗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李国庆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看,近五年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与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正在与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其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 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流向哪里? 流向部分农村诊所或接种点 李国庆说,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药品经营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其中,最早案件发生地山东省已经撤销了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福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暂停他们三家企业的经营活动。 李国庆说,随着案件调查逐步发现,一些疫苗接种机构与疫苗贩子和经营企业长期勾结,将容易在最终消费环节出现库存积压甚至过期的二类疫苗在临近 有效期结束时低价甩卖给违法分子,再由违法分子通过借用经营企业资质、虚构购销流向的方式销售到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诊所或 接种点。 卫计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称,目前,卫计委与食药监总局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查获提供的疫苗流入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疫苗的名称和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锁定使用单位,确定使用人群。 利益链条如何运作? 庞某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华敬锋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华敬锋还对案件相关数字进行了特别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销售金额3.1亿元,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 此前,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的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昨日发布会上,官方首次公开二类疫苗背后利益链条的运作模式。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我国二类疫苗使用上实行市场化。从供应上,首先是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而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不同的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供应。 他表示,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的可能,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李国庆表示,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如何加强二类疫苗的监管? 卫计委正推进加强管理 于竞进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 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他说,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比如要求购进疫苗 时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记录,确保了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人员 ●上线41人 下线46人 ●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 ●涉嫌违法经营药品经营企业29家 ●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并不是价值5.7亿元疫苗流入市场 ●此案中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 ●销售金额3.1亿 ●违法所得近5000万 世卫组织:重新接种疫苗安全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24日晚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以下为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事件中的疑问进行的回应。 1 “无毒性反应”是否代表无害? “无毒性反应”指儿童接种过期或储存不当的疫苗后生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类似。 2 若孩子接种了无效疫苗,要补种吗? 一般情况下,接种过期或不当处理的疫苗后,人体对疫苗针对的疾病可能不产生免疫能力,因此应该重新接种疫苗。重新接种疫苗是安全的,可以立即接种灭活疫 苗,也可以在28天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但是,由于不同疫苗可预防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疫苗都有必要重新接种。诸如麻疹、风 疹、甲肝、乙肝和水痘等疾病,可通过血液检测了解儿童的免疫情况和确认是否需要重新接种疫苗。若考虑重新接种疫苗,应咨询预防接种点的专业人员。 3 安全风险非常低到底有多低? 据我们所知,未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的疫苗或者过期疫苗不是被污染的疫苗或有毒性的疫苗。然而,问题在于不确定疫苗是否仍有效力。所有疫苗的接 种均有一定的产生副作用的风险,例如对某疫苗成分出现过敏反应。但是,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4 应该给孩子注射疫苗吗? 是。中国儿童与全球其他儿童一样,需要疫苗的保护,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免疫规划可保护儿童免于患12种传染性疾病。除极少数儿童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之外,所有儿童都应根据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最安全途径。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详情]

新京报 | 2016年03月25日 10:56
北京疾控中心就有关疫苗热点问题解答
北京疾控中心就有关疫苗热点问题解答

  北京市的疫苗安全吗? 由北京市疾控系统采购、分发和使用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是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原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北京市疾控系统管理的各类疫苗安全可靠。 什么是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北京市各类疫苗如何采购,各类疫苗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3月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北京市第一类苗种类是根据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结合北京市疾病发病率、传播因素、流行强度及危害程度,经济水平及政府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因此建议公众一定尽量要按照接种程序完成第一类疫苗的接种。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会有更多疫苗被列入第一类疫苗的范畴。第二类疫苗公众可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来自愿选择。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招标采购,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北京市第二类疫苗是根据北京市疾病防控的需要、市民对于第二类疫苗接种的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遴选,依据使用计划从国家核准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经营企业统一采购。(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种类名单见附件)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存储和配送有区别吗?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实施统一的存储和配送,疫苗存储及配送企业均是经过政府招标的持有GSP认证的企业,运输储存均需要符合冷链要求,冷链全程有温度监控记录并备案。全市各免疫预防门诊都配备了合格的冷链设备及监控设施,我市10个区接种门诊还配备了集中温度监控设备,实现了对疫苗的储存、运输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北京市哪些预防接种门诊是正规的?门诊信息怎样查询? 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是经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目前全市共有533家预防接种门诊和115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辖区卫生计生委根据各类接种门诊需求及变化情况提出的申请,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要求、工作程序对接种门诊进行审批和调整,因此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信息是动态的,市疾控中心将依据变化情况定期在我中心网站上进行更新。有关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具体信息可到北京市疾控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到公共卫生热线12320具体咨询。如果对查询结果有疑议,可向预防接种门诊所在的辖区卫生计生委核实。(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名单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名单见附件) 问题疫苗流入北京了吗?如果接种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据最新国家有关专家表示,为了保持疫苗活性,疫苗在贮存过程中需要冷链。一般情况下,在贮存运输过程中没有冷链,对疫苗的活性或多或少有影响,但取决于冷链之外时间长度,温度高低,这些都会影响疫苗活性。是否会有接种不良反应,应通过两个渠道调查:1。对问题详细了解调查:多长时间在冷链之外,温度的高低等违规问题进行调查;2。通过疫苗监测网络了解接种不良反应。通过两方面的调查研究,综合评价对疫苗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  市疾控中心通过北京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目前正在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及自查工作。一旦获得我市流入涉案疫苗的信息,将迅速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疫苗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健康危害评估,并向社会及时公布。[详情]

新浪健康 | 2016年03月24日 10:01
江西赣州抓获一名非法疫苗案涉案嫌犯
江西赣州抓获一名非法疫苗案涉案嫌犯

  新华社南昌3月22日电 (记者高皓亮) 记者22日从江西赣州市公安部门获悉,赣州警方已将非法疫苗案涉案的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相关部门将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赣州市相关部门表示,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共同做好非法疫苗案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所有疫苗进行排查,对非法购销使用疫苗的企业、机构、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完)[详情]

新华社 | 2016年03月23日 10:57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新京报讯 山东的“问题疫苗”事件继续引起多方关注。22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声明称,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界卫生组织称,世卫组织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报道称一家庭购买疫苗并转售给医院和接种点。中国政府正积极调查此案,调查结果将在数日后公布。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国家卫生部门提供支持。 世卫组织表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 世卫组织称,了解到中国扩大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且通过接种疫苗已经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和新生儿破伤风,并使中国的疫苗可预防疾病,处于较低的水平。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北京市疾控中心表示,本市正规预防接种门诊的疫苗安全可靠,提醒家长不要因为恐慌放弃为孩子接种。目前,北京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证,并规范统一的联网预防接种门诊有近600家,基本覆盖全市各街道(乡镇)和社区。 ■ 释疑 1 二类疫苗是不是必须打?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也就是一类和二类疫苗。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定义,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目前,这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等。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等。 此次山东警方通报的这起疫苗案件中,涉事的就属于二类疫苗。这些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儿童普遍接种的一类疫苗是没有涉及的。因此,此次涉案的疫苗并不属于必须接种的类别之中。 2 “问题疫苗”最坏结果是啥? 据济南警方介绍,这些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过期或者失效疫苗不能完全等同于“毒疫苗”。 他表示,只要是正规疫苗,如果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此次的“问题疫苗”的最大风险是失效,即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但是,对于狂犬病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某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医生表示,这批问题疫苗最大的问题是“可能无效”,也就是不能为接种者建立没有有效的免疫屏障。 如果一定范围内接种这些失活的疫苗的人群比较大,那么在这一范围没有相对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屏障,一旦有个体发病,可能造成暴发流行。 比如涉案的水痘疫苗是活疫苗,无冷链保护易失活,接种后不产生免疫保护。如一个区域均接种了这种失活疫苗就可能水痘流行。 3 打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此次12种非法疫苗的名单。 王月丹建议如果近期接种了名单中的疫苗的群众去医院检查一下免疫的效果。如果没有产生免疫,可以补种疫苗。 王月丹认为,第二种风险就是大家普遍担心接种这批疫苗会不会有不良反应。由于保存不当导致疫苗抗原性改变后,会不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增加?这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没有实验数据。他认为,出现这个可能性是非常罕见的。 4 流通环节哪里出了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我国在2005年6月份开始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疫苗的流通和管理上我国有法规可依的,但是具体到操作的环节有一些漏洞。 他说首先疫苗不能随意出售给个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上肯定会加强。当然在条例的规定上会不会调整,暂时还不清楚。他认为,可能会出现一些细则。 王月丹表示,比如一些个人挂靠在有经营疫苗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中。提供这种挂靠关系的单位没有尽到严格管理的义务。他认为这是下一步将要被清理的对象。 一位疾控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疫苗的监管问题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卫计委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重新设计二类疫苗的流通体系和规范使用,在这起案件之前就已经有了草案并在内部征求过意见。 据介绍,草案内容涉及二类疫苗的采购方式、疫苗使用单位对疫苗信息的记录及相关部门定期核查等内容。该专家还表示,这种新机制能不能顺利运转有待审慎论证,不能因为这起事故就匆忙出台。 5 还能带孩子去打疫苗吗?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切勿因噎废食。 王月丹表示,本次涉事的疫苗都是二类疫苗,个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是否接种,也可以选择疫苗厂家以及到哪里接种。如果家长带孩子去接种二类疫苗,可以要求查看疫苗包装、说明书等。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家长,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必打并且免费提供的疫苗,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因为恐慌随意放弃为孩子接种。 她建议,市民如要接种二类疫苗,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接种机构接种,而不要图便宜轻信无资质的诊所和个人。 上述疾控专家也表示,我国对于疫苗接种点都有资质认证,需要经过县一级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监管。家长在带儿童接种疫苗时最好到提供疫苗常规服务的接种单位接种;如果是接种二类疫苗,则可以要求接种方提供疫苗的相关凭证和批号信息等。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王梦遥 王卡拉[详情]

新京报 | 2016年03月23日 10:27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原标题:疫苗事件是犯罪,但失效疫苗并无毒 晨报首席记者 贺莉丹 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多个省市,各地查处行动仍在继续。 而就在日前,某媒体一份拍摄于2013年的标题为《疫苗之殇》的图片专题也在各种社交媒介传播,引发空前“闻疫苗色变”的恐慌。 3月22日晚间,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为此接受了晨报记者独家专访。作为一位常年致力于狙击病毒的科学家,高福于1995年在英 国牛津大学获博士学位,之后他先后在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与哈佛医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5月至今,高福出任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此后于2013年年底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并于2014年当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 从群发病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止群体得病而非个体得病,但是当一个疾病流行时,如果作为一个个体,你打了疫苗,反应很好,就是可以预防疾病,所以可以防护疾病的事情,大家一定不能怀疑,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打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已经是科学定论的东西了,大家不要去怀疑。广大民众、妈妈们还是要相信科学。 山东疫苗案和疫苗本身 要分开来看 新闻晨报:山东疫苗事件与3年前某媒体拍摄的一组疫苗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反应照片,引发了现在“闻疫苗色变”的这种恐慌。你是怎么看的? 高福:假如疫苗失效了,它并不是往里面加了毒品、坏东西,它是没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就等于说是打了疫苗也不管用,而不会是由于疫苗引起什么坏的效果,所以2013年某媒体报道的情况跟这个是两回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两件事情分开。 如果这两件事情分不开,这下就乱了套了。 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疫苗的科学问题,大家要不要打疫苗?第二,山东出现这个问题疫苗事件,完全是一个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去卖失效的疫苗, 要追求其法律责任,就像超市能卖过期食品吗?食品过期可能会很有坏的作用;当然疫苗毕竟也是一种生物活性物质,但疫苗过期没有任何反效果。 疫苗对人类的保护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打疫苗,第一,不同的个体反应不一样,包括乙肝疫苗,大概有10%的人对乙肝疫苗没有反应,就是打了等 于白打,这是个体差异,但个体差异的机制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大概这10%的人打了乙肝疫苗却不起作用;第二,个别人打了疫苗以后会有副 反应,这不是所有人都会有,个别情况下这种副反应还会出现极少极少的死亡事件,这也是很正常的;另外,个别情况下也有疫苗的偶合反应。偶合反应就是打疫苗 的时候,某个人正好同时得了某种病,而这种病跟疫苗会有相互作用导致死亡或致残,这种偶合反应是有的;还有,个别人会有一些过敏反应,这也是有的。 大家要理解,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群发疾病,而不是个体疾病,好比如果五万个人打疫苗出现一个人死亡,但你如果不打疫苗,可能出现 五万人都死亡的情况。从群发病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止群体得病而非个体得病,但是当一个疾病流行时,如果作为一个个体,你打了疫苗,反应很好,就是 可以预防疾病,所以可以防护疾病的事情,大家一定不能怀疑,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现在就是一种偷换概念,就是把个别人的犯罪行为变成了疫苗本身的问题,这完全是两回事! 疫苗失效导致副反应 可能性极低 新闻晨报:有一个很重要的专业问题是,快过保质期的疫苗或没有经过冷链储存、运输的疫苗,是否会造成人体严重的副反应,还是说这种失效的疫苗只是没有起到疫苗应该起的作用? 高福:这种疫苗应该是没有起到疫苗该起的作用,绝对不会引发副反应。这个话是可以说的。也就是说,即便疫苗失效了,导致出现这种副反应的可能性极低极低。 新闻晨报:你的意思是,失效的疫苗不会引起任何的不良反应? 高福:不会的。失效的疫苗不会引起不良反应,它只能是最后没有效果或效果差。它最多是失效,没有起到疫苗该起的作用。 但是现在网络的发酵完全反了,就是说疫苗失效以后会引起副作用,这是不对的!要把这个概念纠正过来。 新闻晨报:两个事件交织,带来很多恐慌表现,比如有些妈妈现在就说不要给小孩注射疫苗了,对此你怎么看? 高福:打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已经是科学定论的东西了,大家不要去怀疑。广大民众、妈妈们还是要相信科学。 我们国家过去在没有疫苗的情况下,在农村生个孩子可能会得破伤风,现在孩子一生下来就会给打破伤风疫苗,就再也没有出现因破伤风会死孩子的情况 了。还有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了赶快去医院打狂犬病疫苗,打了以后你也就没事了。另外,我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的,像我这种年纪和比我更大年纪的人,我们打天花 疫苗,就是我们小的时候要“种痘”,到你们这一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生的孩子,你们就不要“种痘”了,通过“种痘”、通过接种疫苗消灭天花,这是人类一个很 大的胜利。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是肯定的。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通过疫苗免疫来防治相关疾病,这是定论性的东西。我能举出好多好多这样的通过疫苗接种防治疾病的例子。 但是疫苗确实会有偶合反应,就是在极低极低比率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死亡,但你从群发病的角度去理解,这个几率总会有的,就像你开个车,也可能会有车祸的发生,一样的道理。 争取把部分二类疫苗 纳入一类疫苗 新闻晨报:听下来感觉,如果不让孩子按照科学来接种疫苗,其实是让孩子更多地曝露在危险之下了。 高福:当然。所以还是要相信科学,相信疫苗。我们国家的疫苗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免费给大家接种的疫苗,这是一类疫苗,在防疫站就给你打了;山东这个事件里的疫苗都是属于自费类疫苗,就是你可打、可不打的疫苗,是二类疫苗。 新闻晨报:目前这次的问题主要出在二类疫苗上,你觉得这至少反映了哪些监管的漏洞? 高福:我觉得,第一,要争取把部分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 第二,还是要减少疫苗中间的流通环节,你既然走市场化道路,就要允许有差价,才能调动起市场流通的积极性,国家统一价格、不能变了,这样市场就 没有流通的积极性了,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疫苗是一个产品,你就要允许它在市场流通,但是,国家要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监管和培训,比如,山东疫苗案中被曝光的 庞某,她在缓刑期间还能做生意,一个罪犯怎么能做生意呢?这明显是监管失误。 第三,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CDC等卫生部门以及当地的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这些疫苗进行抽查,你要加强法律的监管,但是这个里面牵涉到疾病负 担,就是能不能将二类疫苗逐渐纳入一类疫苗?这牵涉到国家的投入,要考虑到我们国家对疾病负担的承受能力,那这个过程中就要加强监管。[详情]

新闻晨报 | 2016年03月23日 10:23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原标题: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 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 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详情]

中国政府网 | 2016年03月23日 10:20
山东一涉“问题疫苗”药企被吊销GSP认证证书
山东一涉“问题疫苗”药企被吊销GSP认证证书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的药品批发企业后,山东省今日吊销其中一家涉事药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22日下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S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21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经过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 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请各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上述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彻底查清其虚构销售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立案查处,依法严肃惩处。涉及其他企业的也必须追查到底。[详情]

新京报 | 2016年03月22日 18:05
问题疫苗名单公布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 涉及全国24个省市
问题疫苗名单公布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 涉及全国24个省市

  原标题:问题疫苗名单公布涉及全国2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昨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7亿元的问题疫苗案。其中,未经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流入多个省市。昨天晚上,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这些问题疫苗可能流入24个省直辖市。 昨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出通告,根据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嫌疑人庞某提供疫苗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出购进疫苗的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全国24个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 记者查询发现,在购进疫苗的这24个省市中,并没有海南省。经查,嫌疑人庞某在2009年,就因为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 现在还在缓刑期内,而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详情]

中国网 | 2016年03月22日 17:59
湖南调查涉山东非法疫苗案企业 1人被控制
新华网 | 2016年03月22日 14:37
世卫组织再回应问题疫苗:无额外副作用
世卫组织再回应问题疫苗:无额外副作用

  原标题:疫苗事件已控制130人 “问题疫苗”事件被曝光近一周,昨日下午公安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 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长时间大量的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说明在我们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李国庆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现在办案了解的情况,(涉案疫苗)大部分都已使用,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流向哪些医院,哪些机构,这些工作都在核查,目前案件已查扣了两万只。 此外,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则透露,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的情况,根据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他表示,同时将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安全性? 脱离冷链不增加异常反应概率 “问题疫苗”被曝光之后,公众关注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后将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昨日,李国庆表示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从一般规律上来讲,安全性不会有大的影响。目前由于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对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也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他表示,一般来讲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它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产生更多新的问题。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但是脱离冷链的疫苗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李国庆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看,近五年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与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正在与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其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 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流向哪里? 流向部分农村诊所或接种点 李国庆说,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药品经营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其中,最早案件发生地山东省已经撤销了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福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暂停他们三家企业的经营活动。 李国庆说,随着案件调查逐步发现,一些疫苗接种机构与疫苗贩子和经营企业长期勾结,将容易在最终消费环节出现库存积压甚至过期的二类疫苗在临近 有效期结束时低价甩卖给违法分子,再由违法分子通过借用经营企业资质、虚构购销流向的方式销售到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诊所或 接种点。 卫计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称,目前,卫计委与食药监总局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查获提供的疫苗流入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疫苗的名称和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锁定使用单位,确定使用人群。 利益链条如何运作? 庞某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华敬锋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华敬锋还对案件相关数字进行了特别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销售金额3.1亿元,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 此前,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的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昨日发布会上,官方首次公开二类疫苗背后利益链条的运作模式。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我国二类疫苗使用上实行市场化。从供应上,首先是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而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不同的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供应。 他表示,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的可能,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李国庆表示,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如何加强二类疫苗的监管? 卫计委正推进加强管理 于竞进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 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他说,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比如要求购进疫苗 时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记录,确保了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人员 ●上线41人 下线46人 ●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 ●涉嫌违法经营药品经营企业29家 ●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并不是价值5.7亿元疫苗流入市场 ●此案中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 ●销售金额3.1亿 ●违法所得近5000万 世卫组织:重新接种疫苗安全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24日晚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以下为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事件中的疑问进行的回应。 1 “无毒性反应”是否代表无害? “无毒性反应”指儿童接种过期或储存不当的疫苗后生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类似。 2 若孩子接种了无效疫苗,要补种吗? 一般情况下,接种过期或不当处理的疫苗后,人体对疫苗针对的疾病可能不产生免疫能力,因此应该重新接种疫苗。重新接种疫苗是安全的,可以立即接种灭活疫 苗,也可以在28天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但是,由于不同疫苗可预防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疫苗都有必要重新接种。诸如麻疹、风 疹、甲肝、乙肝和水痘等疾病,可通过血液检测了解儿童的免疫情况和确认是否需要重新接种疫苗。若考虑重新接种疫苗,应咨询预防接种点的专业人员。 3 安全风险非常低到底有多低? 据我们所知,未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的疫苗或者过期疫苗不是被污染的疫苗或有毒性的疫苗。然而,问题在于不确定疫苗是否仍有效力。所有疫苗的接 种均有一定的产生副作用的风险,例如对某疫苗成分出现过敏反应。但是,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4 应该给孩子注射疫苗吗? 是。中国儿童与全球其他儿童一样,需要疫苗的保护,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免疫规划可保护儿童免于患12种传染性疾病。除极少数儿童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之外,所有儿童都应根据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最安全途径。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详情]

北京疾控中心就有关疫苗热点问题解答
北京疾控中心就有关疫苗热点问题解答

  北京市的疫苗安全吗? 由北京市疾控系统采购、分发和使用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是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原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北京市疾控系统管理的各类疫苗安全可靠。 什么是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北京市各类疫苗如何采购,各类疫苗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3月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北京市第一类苗种类是根据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结合北京市疾病发病率、传播因素、流行强度及危害程度,经济水平及政府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因此建议公众一定尽量要按照接种程序完成第一类疫苗的接种。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会有更多疫苗被列入第一类疫苗的范畴。第二类疫苗公众可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来自愿选择。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招标采购,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北京市第二类疫苗是根据北京市疾病防控的需要、市民对于第二类疫苗接种的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遴选,依据使用计划从国家核准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经营企业统一采购。(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种类名单见附件)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存储和配送有区别吗? 北京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实施统一的存储和配送,疫苗存储及配送企业均是经过政府招标的持有GSP认证的企业,运输储存均需要符合冷链要求,冷链全程有温度监控记录并备案。全市各免疫预防门诊都配备了合格的冷链设备及监控设施,我市10个区接种门诊还配备了集中温度监控设备,实现了对疫苗的储存、运输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北京市哪些预防接种门诊是正规的?门诊信息怎样查询? 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是经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目前全市共有533家预防接种门诊和115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辖区卫生计生委根据各类接种门诊需求及变化情况提出的申请,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要求、工作程序对接种门诊进行审批和调整,因此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信息是动态的,市疾控中心将依据变化情况定期在我中心网站上进行更新。有关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具体信息可到北京市疾控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到公共卫生热线12320具体咨询。如果对查询结果有疑议,可向预防接种门诊所在的辖区卫生计生委核实。(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名单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名单见附件) 问题疫苗流入北京了吗?如果接种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据最新国家有关专家表示,为了保持疫苗活性,疫苗在贮存过程中需要冷链。一般情况下,在贮存运输过程中没有冷链,对疫苗的活性或多或少有影响,但取决于冷链之外时间长度,温度高低,这些都会影响疫苗活性。是否会有接种不良反应,应通过两个渠道调查:1。对问题详细了解调查:多长时间在冷链之外,温度的高低等违规问题进行调查;2。通过疫苗监测网络了解接种不良反应。通过两方面的调查研究,综合评价对疫苗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  市疾控中心通过北京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目前正在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及自查工作。一旦获得我市流入涉案疫苗的信息,将迅速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疫苗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健康危害评估,并向社会及时公布。[详情]

江西赣州抓获一名非法疫苗案涉案嫌犯
江西赣州抓获一名非法疫苗案涉案嫌犯

  新华社南昌3月22日电 (记者高皓亮) 记者22日从江西赣州市公安部门获悉,赣州警方已将非法疫苗案涉案的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相关部门将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赣州市相关部门表示,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共同做好非法疫苗案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所有疫苗进行排查,对非法购销使用疫苗的企业、机构、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完)[详情]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卫组织: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新京报讯 山东的“问题疫苗”事件继续引起多方关注。22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声明称,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世界卫生组织称,世卫组织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报道称一家庭购买疫苗并转售给医院和接种点。中国政府正积极调查此案,调查结果将在数日后公布。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国家卫生部门提供支持。 世卫组织表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 世卫组织称,了解到中国扩大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且通过接种疫苗已经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和新生儿破伤风,并使中国的疫苗可预防疾病,处于较低的水平。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北京市疾控中心表示,本市正规预防接种门诊的疫苗安全可靠,提醒家长不要因为恐慌放弃为孩子接种。目前,北京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证,并规范统一的联网预防接种门诊有近600家,基本覆盖全市各街道(乡镇)和社区。 ■ 释疑 1 二类疫苗是不是必须打?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也就是一类和二类疫苗。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定义,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目前,这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等。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等。 此次山东警方通报的这起疫苗案件中,涉事的就属于二类疫苗。这些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儿童普遍接种的一类疫苗是没有涉及的。因此,此次涉案的疫苗并不属于必须接种的类别之中。 2 “问题疫苗”最坏结果是啥? 据济南警方介绍,这些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过期或者失效疫苗不能完全等同于“毒疫苗”。 他表示,只要是正规疫苗,如果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此次的“问题疫苗”的最大风险是失效,即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但是,对于狂犬病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某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医生表示,这批问题疫苗最大的问题是“可能无效”,也就是不能为接种者建立没有有效的免疫屏障。 如果一定范围内接种这些失活的疫苗的人群比较大,那么在这一范围没有相对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屏障,一旦有个体发病,可能造成暴发流行。 比如涉案的水痘疫苗是活疫苗,无冷链保护易失活,接种后不产生免疫保护。如一个区域均接种了这种失活疫苗就可能水痘流行。 3 打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此次12种非法疫苗的名单。 王月丹建议如果近期接种了名单中的疫苗的群众去医院检查一下免疫的效果。如果没有产生免疫,可以补种疫苗。 王月丹认为,第二种风险就是大家普遍担心接种这批疫苗会不会有不良反应。由于保存不当导致疫苗抗原性改变后,会不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增加?这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没有实验数据。他认为,出现这个可能性是非常罕见的。 4 流通环节哪里出了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我国在2005年6月份开始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疫苗的流通和管理上我国有法规可依的,但是具体到操作的环节有一些漏洞。 他说首先疫苗不能随意出售给个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上肯定会加强。当然在条例的规定上会不会调整,暂时还不清楚。他认为,可能会出现一些细则。 王月丹表示,比如一些个人挂靠在有经营疫苗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中。提供这种挂靠关系的单位没有尽到严格管理的义务。他认为这是下一步将要被清理的对象。 一位疾控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疫苗的监管问题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卫计委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重新设计二类疫苗的流通体系和规范使用,在这起案件之前就已经有了草案并在内部征求过意见。 据介绍,草案内容涉及二类疫苗的采购方式、疫苗使用单位对疫苗信息的记录及相关部门定期核查等内容。该专家还表示,这种新机制能不能顺利运转有待审慎论证,不能因为这起事故就匆忙出台。 5 还能带孩子去打疫苗吗?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切勿因噎废食。 王月丹表示,本次涉事的疫苗都是二类疫苗,个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是否接种,也可以选择疫苗厂家以及到哪里接种。如果家长带孩子去接种二类疫苗,可以要求查看疫苗包装、说明书等。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家长,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必打并且免费提供的疫苗,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因为恐慌随意放弃为孩子接种。 她建议,市民如要接种二类疫苗,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接种机构接种,而不要图便宜轻信无资质的诊所和个人。 上述疾控专家也表示,我国对于疫苗接种点都有资质认证,需要经过县一级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监管。家长在带儿童接种疫苗时最好到提供疫苗常规服务的接种单位接种;如果是接种二类疫苗,则可以要求接种方提供疫苗的相关凭证和批号信息等。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王梦遥 王卡拉[详情]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疾控中心副主任:疫苗事件是犯罪 失效疫苗无毒

  原标题:疫苗事件是犯罪,但失效疫苗并无毒 晨报首席记者 贺莉丹 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多个省市,各地查处行动仍在继续。 而就在日前,某媒体一份拍摄于2013年的标题为《疫苗之殇》的图片专题也在各种社交媒介传播,引发空前“闻疫苗色变”的恐慌。 3月22日晚间,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为此接受了晨报记者独家专访。作为一位常年致力于狙击病毒的科学家,高福于1995年在英 国牛津大学获博士学位,之后他先后在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与哈佛医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5月至今,高福出任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此后于2013年年底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并于2014年当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 从群发病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止群体得病而非个体得病,但是当一个疾病流行时,如果作为一个个体,你打了疫苗,反应很好,就是可以预防疾病,所以可以防护疾病的事情,大家一定不能怀疑,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打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已经是科学定论的东西了,大家不要去怀疑。广大民众、妈妈们还是要相信科学。 山东疫苗案和疫苗本身 要分开来看 新闻晨报:山东疫苗事件与3年前某媒体拍摄的一组疫苗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反应照片,引发了现在“闻疫苗色变”的这种恐慌。你是怎么看的? 高福:假如疫苗失效了,它并不是往里面加了毒品、坏东西,它是没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就等于说是打了疫苗也不管用,而不会是由于疫苗引起什么坏的效果,所以2013年某媒体报道的情况跟这个是两回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两件事情分开。 如果这两件事情分不开,这下就乱了套了。 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疫苗的科学问题,大家要不要打疫苗?第二,山东出现这个问题疫苗事件,完全是一个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去卖失效的疫苗, 要追求其法律责任,就像超市能卖过期食品吗?食品过期可能会很有坏的作用;当然疫苗毕竟也是一种生物活性物质,但疫苗过期没有任何反效果。 疫苗对人类的保护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打疫苗,第一,不同的个体反应不一样,包括乙肝疫苗,大概有10%的人对乙肝疫苗没有反应,就是打了等 于白打,这是个体差异,但个体差异的机制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大概这10%的人打了乙肝疫苗却不起作用;第二,个别人打了疫苗以后会有副 反应,这不是所有人都会有,个别情况下这种副反应还会出现极少极少的死亡事件,这也是很正常的;另外,个别情况下也有疫苗的偶合反应。偶合反应就是打疫苗 的时候,某个人正好同时得了某种病,而这种病跟疫苗会有相互作用导致死亡或致残,这种偶合反应是有的;还有,个别人会有一些过敏反应,这也是有的。 大家要理解,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群发疾病,而不是个体疾病,好比如果五万个人打疫苗出现一个人死亡,但你如果不打疫苗,可能出现 五万人都死亡的情况。从群发病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是为了防止群体得病而非个体得病,但是当一个疾病流行时,如果作为一个个体,你打了疫苗,反应很好,就是 可以预防疾病,所以可以防护疾病的事情,大家一定不能怀疑,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现在就是一种偷换概念,就是把个别人的犯罪行为变成了疫苗本身的问题,这完全是两回事! 疫苗失效导致副反应 可能性极低 新闻晨报:有一个很重要的专业问题是,快过保质期的疫苗或没有经过冷链储存、运输的疫苗,是否会造成人体严重的副反应,还是说这种失效的疫苗只是没有起到疫苗应该起的作用? 高福:这种疫苗应该是没有起到疫苗该起的作用,绝对不会引发副反应。这个话是可以说的。也就是说,即便疫苗失效了,导致出现这种副反应的可能性极低极低。 新闻晨报:你的意思是,失效的疫苗不会引起任何的不良反应? 高福:不会的。失效的疫苗不会引起不良反应,它只能是最后没有效果或效果差。它最多是失效,没有起到疫苗该起的作用。 但是现在网络的发酵完全反了,就是说疫苗失效以后会引起副作用,这是不对的!要把这个概念纠正过来。 新闻晨报:两个事件交织,带来很多恐慌表现,比如有些妈妈现在就说不要给小孩注射疫苗了,对此你怎么看? 高福:打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已经是科学定论的东西了,大家不要去怀疑。广大民众、妈妈们还是要相信科学。 我们国家过去在没有疫苗的情况下,在农村生个孩子可能会得破伤风,现在孩子一生下来就会给打破伤风疫苗,就再也没有出现因破伤风会死孩子的情况 了。还有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了赶快去医院打狂犬病疫苗,打了以后你也就没事了。另外,我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的,像我这种年纪和比我更大年纪的人,我们打天花 疫苗,就是我们小的时候要“种痘”,到你们这一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生的孩子,你们就不要“种痘”了,通过“种痘”、通过接种疫苗消灭天花,这是人类一个很 大的胜利。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这是肯定的。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通过疫苗免疫来防治相关疾病,这是定论性的东西。我能举出好多好多这样的通过疫苗接种防治疾病的例子。 但是疫苗确实会有偶合反应,就是在极低极低比率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死亡,但你从群发病的角度去理解,这个几率总会有的,就像你开个车,也可能会有车祸的发生,一样的道理。 争取把部分二类疫苗 纳入一类疫苗 新闻晨报:听下来感觉,如果不让孩子按照科学来接种疫苗,其实是让孩子更多地曝露在危险之下了。 高福:当然。所以还是要相信科学,相信疫苗。我们国家的疫苗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免费给大家接种的疫苗,这是一类疫苗,在防疫站就给你打了;山东这个事件里的疫苗都是属于自费类疫苗,就是你可打、可不打的疫苗,是二类疫苗。 新闻晨报:目前这次的问题主要出在二类疫苗上,你觉得这至少反映了哪些监管的漏洞? 高福:我觉得,第一,要争取把部分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 第二,还是要减少疫苗中间的流通环节,你既然走市场化道路,就要允许有差价,才能调动起市场流通的积极性,国家统一价格、不能变了,这样市场就 没有流通的积极性了,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疫苗是一个产品,你就要允许它在市场流通,但是,国家要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监管和培训,比如,山东疫苗案中被曝光的 庞某,她在缓刑期间还能做生意,一个罪犯怎么能做生意呢?这明显是监管失误。 第三,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CDC等卫生部门以及当地的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这些疫苗进行抽查,你要加强法律的监管,但是这个里面牵涉到疾病负 担,就是能不能将二类疫苗逐渐纳入一类疫苗?这牵涉到国家的投入,要考虑到我们国家对疾病负担的承受能力,那这个过程中就要加强监管。[详情]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李克强批示非法经营疫苗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原标题: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 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 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详情]

山东一涉“问题疫苗”药企被吊销GSP认证证书
山东一涉“问题疫苗”药企被吊销GSP认证证书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的药品批发企业后,山东省今日吊销其中一家涉事药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22日下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S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21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经过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 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请各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上述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彻底查清其虚构销售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立案查处,依法严肃惩处。涉及其他企业的也必须追查到底。[详情]

问题疫苗名单公布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 涉及全国24个省市
问题疫苗名单公布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 涉及全国24个省市

  原标题:问题疫苗名单公布涉及全国2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昨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7亿元的问题疫苗案。其中,未经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流入多个省市。昨天晚上,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这些问题疫苗可能流入24个省直辖市。 昨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出通告,根据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嫌疑人庞某提供疫苗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出购进疫苗的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全国24个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 记者查询发现,在购进疫苗的这24个省市中,并没有海南省。经查,嫌疑人庞某在2009年,就因为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 现在还在缓刑期内,而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详情]

湖南调查涉山东非法疫苗案企业 1人被控制
湖南调查涉山东非法疫苗案企业 1人被控制

  原标题:湖南药监部门调查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一名嫌疑人被控制 新华社长沙3月22日电(记者帅才) 记者22日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案组已经进驻湖南涉事企业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对其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等问题进行调查。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庞某非法经营疫苗的涉嫌人员名单,按电话号码所在地,涉及长沙3人、岳阳 1人。对此,湖南省食药监局已责成长沙、岳阳市食药监局组成专案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 号、数量,以及最终销售去向等。 据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食药监部门调查发现,湖南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 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之一。目前,长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对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一旦掌握其非法经营 疫苗违法行为的证据,食药监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据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目前已经有一名涉案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捕,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调查取证,尽快查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湖南的情况,有关重大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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