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红会回应索捐:捐款支出已告知医院

2013年07月10日09:53  金羊网-新快报  

  原标题 [捐款支出都及时向医院通报]

  新快报讯 记者郑雁虹报道 昨日,深圳红十字会就相关报道作出回应,称不存在不及时通报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及向医院索要捐款的情况。

  深圳红会称,因为深圳没有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2011年7月,深圳市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获得心死亡器官移植资质,2013年3月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才正式启动器官移植工作),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医院先后派人与他们沟通器官捐献工作。

  深圳红会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即及时告知上述移植医院,红会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等过程。自2010年以来,他们与广州军区总医院共合作实施了25例多器官捐献。为更好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经双方沟通,广州军区总医院决定定期向深圳红会捐款。截至目前,共捐款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器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困难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和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所有支出明细都及时向移植医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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