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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错用治癌药物 医院拒绝赔偿称可以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9日10:33  信息时报 微博

  医院称虽有错,但没有造成相应的危害,无需承担责任

  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 实习生 何子君

  近日,东莞市民陈先生向信息时报记者报料称,上月16日,他怀孕的妻子王女士在东莞康华医院住院时,被该院一罗姓护士过失注射了一种用于治疗宫颈癌患者的液体药物。幸好他母亲及时发现并叫院方取了下来,否则可能会对他妻子及胎儿造成极大的不良后果。

  事情发生后,陈先生夫妇担心注射的药物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要求院方鉴定该药物对孕妇及胎儿有无危害。而医院则以没有没有这样的药检机构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并自认“有错但没责任”,拒绝予以赔偿。如今一个月过去了,目前该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宫颈癌药物

  错用在孕妇身上

  据了解,陈先生的妻子因为处于怀孕呕吐期,先后两次到东莞康华医院住院注射药液补充营养。陈先生说,本来自己计划6月17日办理出院手续,没想到在出院的前一天,就出现了被输错药的情况。

  据陈先生介绍,当时他妻子睡在63号病床,另一宫颈癌患者睡在16号病床,相隔很远,并且药瓶上标有病人姓名、床号及药物用途等内容,稍微注意都不会出现错用药的情况。“当时医生一罗姓护士错将宫颈癌患者的药物换到我妻子的床上,在注射了100多毫升的时候,幸好被我母亲发现,随后才叫院方把药物取下来的。

  由于担心该药物会对妻子及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王女士就一直继续住院观察到7月5日才出院,并欠下了1200元的住院费用。

  院方称药物成分

  对人体无害

  据了解,事发当晚,康华医院相关人士对王女士及其家属道歉并解释,“此宫颈癌药物的成分不对人体造成危害,像喝白开水一样。”但患者一家不接受院方的解释,并要求院方对此药封存并进行鉴定其对孕妇是否无害。

  日前,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东莞康华医院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代医生。代医生表示,打错药当晚院方已对王女士进行了体检,当时证实对孕妇并无不良反应,同时也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了歉意。

  代医生称,事发后自己打电话询问了东莞及广东省内外的多家药检所,都表示不接受这种鉴定,所以才对孕妇家属说没有这样的鉴定机构。“因为家属为此在医院大闹,我们迫于无奈再通过东莞市卫生局找到东莞市药检所,该药检所也同意了帮忙鉴定。”代医生说,但孕妇王女士一家却又以“医院老板是东莞人,有权有势,不信任东莞药检所”为由,不接受该药物机构的鉴定。

  双方说法

  孕妇家属:担心药物影响胎儿 医院应作出赔偿

  “该医院护士出现这种离谱的用药错误,很大程度跟他们医院的内部人员管理有关,因此院方要对此事负责任。”陈先生表示,为了打错药这件事,他们全家人一连几天都非常担心,害怕会影响到胎儿日后的健康出生及成长。

  “在院方不愿意找公平的鉴定机构鉴定该药物对孕妇有无害处的前提下,我们才提出了希望院方赔偿我们一家6月6日~7月5日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3.9万元,可医院不同意赔偿。”陈先生说,他工作单位在虎门,每天来回的车费都要花一大笔,而他母亲在医院照顾他妻子,吃住花费都比在家里多很多。

  陈先生表示,自从被错用宫颈癌患者的药物后,他妻子的情绪就很不稳定。“有一次我妻子去找打错药的罗姓护士,因为找不到,还冲动想从医院三楼跳下,后来幸好被医院的值班护士长及时拉住才没酿成惨剧。”

  医院:若家属认为不合理 可寻求法律途径

  康华医院代医生向信息时报记者反映,王女士一家就赔偿费用曾三次向院方作出要求。记者在代医生拿出的一份日期显示为6月21日的书面意见书上看到,其中大致提出四点内容:

  一、对受害者一家道歉;二、保证受害者的胎儿在出生前和出生后的健康成长;三、如不能作出保证,则对受害者一家作出相应的赔偿合共30万元;四、辞退不负责任的罗姓护士。院方认为胎儿的健康成长有先天和后天的因素影响,任何人都无法作出这个保证。此次事件院方虽然有错在先,但并没有造成重大的后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院方拒绝赔偿30万元后,王女士夫妇再次提出要康华医院赔偿99999元,并在医院大闹。”代医生一再强调,此次事故中院方确实有错,但由于错用的药物对人体不造成伤害,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他表示,如何处理该罗姓护士是医院的内部问题。

  “同时,院方对孕妇一家拖欠的住院费1200元和其相应的各类医药费保留追究的权利。”代医生说,如果王女士一家认为院方不合理,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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