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设施标准出台

2016年10月12日 09:33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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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卫张宁)近日,市民政局正式印发《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从设施设计标准、服务管理标准等几方面对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做出了相应规定。

  《标准》中要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同时参考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分布情况进行规划设置。原则上,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

  关于社区养老机构的服务模式,服务驿站可采取单体设施和“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模式。加盟服务点是指通过加盟协议方式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主体服务区捆绑运营、建筑面积相对较小、服务功能相对单一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属于驿站的补充性功能场所。

  此 外,《标准》中还规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设置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六类基本服务项目,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助 洁、助浴、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并对这6项基本服务项目和7项拓展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收费,价格应低于本区域市场平均价格,高于成本价格。

标签: 养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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