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药集中采购价格下降26%

2013年04月09日10:50  北京卫生局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我市医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们于2012年开展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2009版)和我市增补品种共计519种药品。1492个生产企业,投报了11744个规格的药品。经过双信封评审、价格谈判等招标程序,最终972个企业、3107个品规中标成交。

  采购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要求,并结合北京特点,制定了“左右联动,上下衔接”的原则,即采用同厂同品同规产品在全国省级招标项目最低中标价作为我市招标门槛价,且标期内动态调整采购价格;在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基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之间价格联动,规则衔接,数量结合。

  本次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较我市现行基本药物采购价格下降约26%,以2012年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测算,预计可减少社会和医保支出9.73亿元/年。一些销售量大的品种和进口合资品牌降价幅度进一步加大,外企品牌价格坚冰被进一步打破,平均降幅达到10%,如:拜耳公司的阿卡波糖(拜糖苹)和硝苯地平(拜新同),在北京地区销量不增加的情况下,每年可使社会和医保支出分别减少2589万元和1266万元;氨氯地平类(络活喜、施慧达等)更可达到5100余万元;中成药用量较大的银杏叶类产品达到近3000万元;大输液类产品也达到近2400万元。

  同时,我们还制定了“质优价低,结构稳定”的原则,确保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和基层用药结构稳定。在采购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不准”原则,不允许屡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发现商业贿赂行为企业、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产品的32个企业194个品种参与招标。另有80个企业的904个品种被扣分。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水平,本次招标还增加了新版药品GMP认证、产品质量标准等评价内容,使药品质量好、市场占有高、医患认可的品种能够继续在社区使用。

  针对国家最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我们将坚持“左右联动、上下衔接,质优价低、结构稳定”的原则,对新纳入品种启动增补程序,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虚高,加强药物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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