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揭晓最恶劣烟草广告

2013年05月29日14:54  新浪健康  微博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监测结果发布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和烟草受害国,全国有3亿以上吸烟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口达120万。而导致烟草消费量持续上升,烟民数量难以降低的一个主要诱因就在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推动作用。美国卫生总监报告曾指出,烟草业每年斥资数十亿美元用于推销烟草产品。烟草业将广告、促销和赞助策略结合起来,直接影响烟草使用和人们对烟草的态度。

  为了了解中国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态势、形式及方式,并能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和警惕。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于201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共用120天,通过微博互动和网络检索分别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进行了监测并通过新浪微博号召网民用“烟草广告随手拍”的形式收集典型案例。

  一、监测结果与分析

  监测期间,共发现烟草企业进行了149起烟草赞助活动,涉及22个省/直辖市。其中活动政府表彰9起,占6%。公益捐赠为123起,占82.6%(扶贫助困救灾98起,占65.8%;捐资助学达25起,占16.8%);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建设26起,占17.4%。此外,烟草赞助活动最多的烟草企业为红河红云,赞助活动5项,金额约达200万。

  监测期间,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通过活动微博(烟草广告随手拍-CATC)收到网友发送的烟草广告图片245张,具有明确出处的烟草广告图片131张,明显违法违规烟草广告图片48张,涉及省/直辖市15个。广告载体除了户外、报纸、杂志、影视等传统媒体外,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成为烟草企业进行广告的新载体。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指出中国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呈现四个特点:

  (一)经济发达和人口稠密地区是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的重点

  烟草广告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原因可能在于中、东部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市场消费能力较强可以有力的拉动烟草消费;

  从烟草赞助分布来看,除了极少数省份以外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但以江苏、重庆、四川、云南最为突出。表明烟草企业选择赞助活动的地区多为人口密度较高的省份。原因可能在于烟草公司希望让烟草赞助所塑造的“正面形象”可以获得更多人的认同,从而淡化烟草危害的负面影响。

  (二)烟草广告侵入新媒体扩大传播阵地,变宣传为互动成为主要手段

  烟草广告的媒体发布形式已由传统媒体转向新媒体,广告传播方式也由单一描述行宣传方式逐步转变为与网民互动模式。而烟草广告在新媒体传播中呈现出的样式繁多、互动性强、传播粘度较高等特点应当引起社会警惕。

  利用新媒体网民数量巨大的特点来宣传烟草广告。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其中10岁到39岁的青少年网民规模达4.49亿。”烟草业将烟草使用与“魅力”“美丽”“富有”“时尚”等标签相结合,并以游戏、参与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载体传递给网民,已成为烟草业广告、促销的又一大重要途径,这也成为了烟草业保持烟草销量、开拓烟民群体的又一重要手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烟草企业在网络中与青少年的互动日益密切。

  (三)有法不依十分严重,《广告法》、《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亟待修订。

  从收到网友发送的有效图片131张中,具有明确出处的违法违规烟草广告图片48张;占36.6%。另外利用户外、新媒体及其他形式进行的烟草广告83张,占63.4%。国家《广告法》、《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没有纳入监管范围。

  (四)烟草公益捐赠大幅提高,凸显法律空白

  烟草赞助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与2009年4个月的监测相比,烟草赞助数量由79起上升至149起,上升幅度达到88.6%。其中,公益捐赠上升趋势最为明显,由2009年的63起上升至2013年的118起,上升幅度达到87.3%。

  赞助分布省份呈明显扩大态势。与2009年4个月的监测相比,烟草赞助覆盖省份由15个省上升至22个省,上升幅度达46.7%。

  以上迹象表现出了烟草企业希望通过社会公益活动博得社会好感、获得正面舆论支持从而消解并改变人们对于烟草危害负面认知的迫切需求日益强烈,也凸显了我国在规范烟草赞助等领域的法律空白,烟草企业借赞助之名行促销之实的做法日趋泛滥。

  二、烟草广告随手拍结果

  发布会上,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布了烟草广告随手拍获奖作品,获奖详情可登陆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网站查询(www.catcprc.org.cn)

  三、建议:

  针对监测结果,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提出四点建议

  (一)  尽快修订《广告法》、《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保持一致,将新媒体、户外广告等纳入禁止范围,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行为。

  (二)  建议民政部在即将颁布的《慈善法》条款中明确禁止一切烟草企业进行所谓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捐款活动;任何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不得接受烟草企业捐赠和赞助。

  (三)  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大查处一切违法违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的力度。

  (四)  加强社会控烟宣传和烟草危害教育,让社会民众广泛认知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是烟草企业促进烟草消费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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