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049号)
◎标题:关于加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提案
◎提案者:致公党中央
◎回答者: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当癌症村等敏感词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时,人们开始追问水质安全,尤其是用于饮用的地下水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地下水污染的状况了解并不多。2013年2月,一篇有关“山东潍坊部分化工企业、造纸厂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入地下”的微博,再次引爆社会对地下水水质安全的担忧。
实际上,环保部在对北京、河北、山东等6省份的检查中,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同时,环保部会同水利部等多部门联合编制的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也指出,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和有机物污染现象。有关地下水资源保护的话题,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去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众多提案的一部分。
致公党中央在提案中就地下水资源保护问题,列出了6条建议: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现有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环境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
近日,全国政协网站上公布了环保部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对上述提案的答复指出,早在2011年7月,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及财政部启动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工作紧紧围绕饮用水源和污染源来开展,并率先在北京、山东、海南和贵州四个试点省(市)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力争在2013年和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于2015年产出各类调查评估成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及污染主要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在地下水污染方面,相对于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问题,工业排放危害更大、更持久。
答复明确指出,在强化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通过支持北京等试点省(市)开展调查评估试点工作,形成一系列典型工业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国的调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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