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将无需审批

2017年11月17日 11:2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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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诊疗与长期照护需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等服务,是老年人健康的“贴身卫士”。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成为制约医养结合机构规模化发展的瓶颈。

  2015年,我国发布《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专家表示,专业、及时的医疗健康服务成为养老机构发展尤其是40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迫切现实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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