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险能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么?

2017年03月23日10:54  健康专栏     我有话说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养老BAR”

  作者:秦婧,和君健康养老事业部研究员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近发布的《2016年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全国有7%的家庭中有长期护理的老人,其中近80%的老人由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服务。同时,现如今421家庭结构成为主流,作为夹心层的中年人难以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家里的老年人,因此更多的家庭护理职能落到社会和政府身上。为此,我国政府是如何作为的呢?

  从解决家庭长期护理服务的支付能力来说,我国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其中把上海、成都等15个城市列入试点,通过社会共济方式筹集资金,把职工医疗保险的部分划拨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为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埋单。当我们为这个政策叫好时,让我们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看看社会福利走前前面的发达国家的长期护理体系是如何构建和运作的。

  国外经验回顾

  作为欧洲老牌福利国家的德国,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德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绑定,为老年人提供一般护理、重病护理和长期的患者护理。长期护理险的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但看着欧洲像一个步履踌躇的老人,经济走向停滞,德国的高福利保险制度可供借鉴意义不大。再来看看领先迈入老龄社会的日本,日本拥有极为完善的长期护理体系。从2000年开始,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一部分,被强制性实施。在日本,只要是年龄40岁以上的成年人就必须加入长期护理体系中。长期护理保险由各级政府负担50%,剩下50%由个人承担。这样保证了长期护理险极其稳定的支付能力。最后我们看看刚被特朗普上台,搅的一团乱的美国。美国的长期护理险主要是商业性质的护理保险,这也是美国小政府大社会的一种表现,完全把长期护理交给了市场和个人。

  国内试点现状

  看完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让我们把眼光收回来。看看这试点的15个城市有没有具体的落地政策和措施。反应最为快速的是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政府首先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域进行试点。上海市紧跟国家脚步,打造出“险种独立、保障基本、发展补充型和叠加商业保险”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申请机会,老年人经过照护需求评估后,根据不同的护理等级,享受每周不同时长的照护服务。照护服务主要覆盖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其费用全部由医疗保险账户承担。而没有在试点范围中的北京有更为创新的做法。北京海淀区推出“商业保险+政府补贴”的长期护理尝试。海淀区政府对老年人补贴的重点没有放在支付端,而放在了后端护理服务端。海淀区规定18岁以上的成年人都有资格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政府补贴保险费用的20%,其余80%由个人承担。别看比例很低,整体价格很为实惠。80%的费用每年为1000元左右,缴纳15年后(可以一次性缴足),一旦个人在65岁之后失能,可享受每月900-1900元不等的照护服务。以最极端的状况,个人可以一次性缴纳1万6千多元,在65岁失能之后,可享受最低每月900元的服务,这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能达到盈亏平衡。对个人来说是及其划算的,现在海淀的长期照护险供不应求。

  发展瓶颈在哪里?

  其实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一种对长期(超过2个月)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提供保障的险种。不管是对于需要未来保障的年轻人作为还是拥有急迫需求的老年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但为什么我国长期护理险近年来才得到国人的关注?其实,我国商业长期护理险种类极为丰富,已经有16家保险机构推出166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由于其保险产品设计思路停留在传统保险产品的层面,如投保条件限定在0-60岁,保障的风险单一、产品定价较高等,并且后端的护理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护理需求,同时老年人支付能力有限,因此商业长期护理险难以推广。因此,政府出手,承担基本保障功能。为失能老人提供实惠的长期护理险的补贴制度,承担政府的托底功能。但仅靠政府还不够,社会保险要和商业保险相结合,建立多元化的全面长期照护体系。政府市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商业长期照护险需要进行产品的创新及和政府托底的长期照护险相结合,合作协同发展才是硬道理。

  梦想照亮未来

  畅想未来的长期照护体系,由政府做好托底,保险机构提供丰富多元化的产品,后端建立覆盖从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呵护的全生命周期的护理服务包,根据老年人支付能力不同,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特性化的服务。我们期待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努力,早日建立一个人人可享受、人人负担的长期照护体系。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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